用地取得:公有地·私有地·农业与集体地

现行

生效日期
以官方原文为准
核验日期
2026-09-24
信息来源
官方一手来源(见下方链接)

关键数据

  • Loi 62-17
  • 1,5%
  • 公有地(Domaine privé de l’État):由财政部地政司(DDE)管理;投资项目的取得方式包括协议出售、长期租赁(emphytéose)与公开拍卖,经 CRI 窗口由 CRUI 审议(Loi 47-18 体系)。
  • 私有地:经 ANCFCC 产权查询 → 公证人(Notaire)签署合同 → ANCFCC 所有权变更登记完成转移。
  • 农业与集体地:按 Loi 62-17 管理(集体/部落地通常以租赁方式使用,重大投资项目经内政部程序动员)。
  • 费用要素:产权登记费(Décret 2-16-375:转移按价 1,5% + 固定规费,最低征收 1 000 DH);不动产登记税按用途区分(住宅 4%、商业/工业/空地 5%,具体以属地 DGI 核定为准)。
  • 矿业项目另受 Loi 33-13 地面占用条款约束;林地占用须向 ANEF 申请并缴纳占用费。

官方来源清单

本条目事实以官方一手来源为准;政策可能修订,请以官方原文与最新公报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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